国内刊号:12-1095/R
国际刊号:1001-5914
发布日期:
作者:冯哲伟,盛雪飞,王峥,汪义锦,王绩凯
单位:1 杭州市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杭州市拱墅区卫生监督所)卫生监测科, 浙江 杭州 310000,2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, 浙江 杭州 310000
关键词:脱氢乙酸,粮食制品,米粉制品,食品安全
基金: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(2022KY717)
目的 连续监测拱墅区市售粮食制品中脱氢乙酸(dehydroacetic acid,DHA)使用情况,分析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。方法 于2020—2023年在辖区内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采集面包糕点、生湿面制品、发酵面制品、米粉制品4类市售粮食制品共181件作为监测对象,用液相色谱法检测食物中DHA含量。DHA残留量差异分析采用Kruskal-Wallis H检验,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或Fisher确切概率法。结果 181件样品中,DHA检出率为33.70%(61/181),不合格率为29.83%(54/181)。4类市售粮食制品中DHA不合格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其中面包糕点无不合格样品(限量值0.5 g/kg),米粉制品不合格率最高,为68.92%。4类粮食制品中DHA残留量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H=17.318,P<0.01),米粉制品DHA检出值中位数为0.090 1 g/kg,高于发酵面制品(0.002 0 g/kg)和生湿面制品(0.002 0 g/kg),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。不同采样环节样品中DHA不合格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农贸市场的不合格率(43.18%)最高。不同采样环节的粮食制品中DHA残留量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H=8.590,P<0.05)。2020年拱墅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20件米粉制品中DHA不合格率高达65.00%,随后几年扩大食品采样类别和采样数量,2021—2023年粮食制品不合格率分别为18.03%(11/61)、30.00%(21/70)、30.00%(9/30);但不合格样品仍以米粉制品为主,2021—2023年米粉制品不合格率分为50.00%(9/18)、80.77%(21/26)、80.00%(8/10)。结论 拱墅区市售粮食制品中DHA超范围使用问题突出,尤其是米粉制品和农贸市场售卖环节的粮食制品需引起重视。
来源:2026年第5期
《环境与健康》期刊编辑部